“管理者代表”由谁担任?
管理者代表的目的是有助于协助其更好的履行质量职责,有助于构建和运作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有助于在公司内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有助于对公司产品形成过程进行有效监控。通俗讲,为总经理分担质量事务,预防质量问题发生,确保质量稳定等目的。管理者代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向总经理报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绩效和任何改进的需求,但资源配备的最终决定权仍然由总经理行使。
管理者代表由谁来担任?对于民营企业,管理者代表可以由公司的副总或部门经理兼任,如何任命公司的部门经理为管理者人表,必须给予其必要的权限,让其真正能够起到“管理者”和“代表”作用,在公司质量体系建设活动中,管理者代表是公司的领导层,应参与公司的决策;“管理者代表应是能参加质量管理体系决策的最高管理层成员,并具备履行以上职责所需的技术和行政管理能力。”
“管理者代表”的指定,从字面上讲,至少具备两个方面条件。一是要在体系建设中能够代表最高管理者,最高管理者不给予其权力是代表不了的;二是要有能力代表最高管理者行使质量方面的职权,如果其没有建立质量体系的能力,不懂质量管理、不懂过程控制、不懂产品专业,也是胜任不了的。
“管理者代表”的指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也是有规定的。GB/T19001-2008标准对其在管理者代表的指定方面进行了限定,这是标准的进步。2008版标准对“管理者代表”由谁担任是有要求的,规定“最高管理者应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一名成员”,增加了在“本组织管理层中”和“成员”要求,明确管理者代表是由最高管理者(公司总经理、工厂厂长等)指定的,且必须在本组织的管理层中指定,不容许在组织外或管理层以外指定。2008版标准是针对2000版标准在“管代”任命存在的问题,对管理者代表指定进行限定,也是质量管理八项原则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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