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企业文化结构的四个层次看,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也与之相辅相成,形成互补模式。质量管理所包括的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无一不是视质量为生命的活动,与企业的“品质文化”的原则毫无二致。标准中对“职责、权限与沟通”、“人力资源”的规定,以及以人为本的“全员参与”质量管理原则与企业的“行为文化”互相嵌入,甚至融为一体。在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其质量手册、质量计划、规范,以及指南、记录、作业指导文件等所包容的内容则是企业“制度文化“的主要方面。质量管理体系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是服从并服务于组织总方针和总目标的,从一定意义上讲,标准是组织开展国内、国际贸易的“通过语言”,能够使组织持续保持其生存、竞争和发展的能力,不断改进其业绩。这与塑造企业文化、展示企业形象、提高企业在国内外市场的知名度,以及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完全一致的。)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最低限价:
员工人数在65人以下,初审最低限价为12000元;
员工人数在66-12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18000元;
员工人数在126-275人,初审最低限价为21000元;
员工人数在276-1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33000元;
员工人数在1001-4000人,初审最低限价为45000元;
员工人数在4001人以上时,每增加一个审核人日,认证收费最少增加2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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