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14000环境管理系列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为保持全球环境,促进世界经济持续发展而制定的第一套关于组织环境管理体系的通用标准,也是世界各国在保护环境、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问题上取得共识的产物.其中的ISO14001标准是ISO14000系列标准的核心标准,也是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性标准,该标准自1996-10-01正式颁布以来,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响应.我国于1996年开展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认证试点工作,1997年4月国家技术监督局将已发布的ISO14000的5项国际标准等同转化为国家标准.截止2001年12月,我国获证组织的数量已增至近1000家[
1].目前我国通过认证的组织主要局限在企业,其中主要以大型企业和外资、合资企业为主,而行政事业性组织仅占5%左右,政府部门获证的更是凤毛麟角.这一局面与我国已加入世贸组织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加速的国际形势不相适应,不利于我国的环境管理工作与国际接轨以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必须加快政府部门贯标认证的步伐,以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环境管理体系实施的目的在于控制环境因素,减少环境影响;因而更全面识别环境因素并准确地评价重要环境因素成为环境管理体系建立与保持的基础,对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成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核心。围绕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提出控制要求与实现目标、按要求实施执行控制要求、检查落实完成和自身情况,环境管理体系要素递次展开。这些体系要素包括:1:环境方针;2:环境因素;3:目标、指标和方案;4:运行控制;5:应急准备和响应;6:监测和测量;7:合规性评价等。这一因素的直接作用对象是与环境因素相关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以改变环境因素对环境的影响为目的,直接减少负面影响、改善组织的环境绩效。
上一篇: